專欄
  鳳凰古城以艷遇作營銷噱頭,無論它是官方主辦,還是民間自發,都不太妥——要知道,城市形象,本就不該成為這種惡俗營銷的陪綁品。
  “邂逅一個人,艷遇一座城。”
  這口號不是來自麗江,而是鳳凰。“艷遇”這個詞,在中國當下的語境中是個曖昧的詞彙,當鳳凰古城啟動的“720去愛你,鳳凰偶遇節”活動以此為號召時,它激起一眾網友的騷動。批評的聲音很“正能量”,他們反對的是惡俗和色情。“偶遇”和“艷遇”原本有些距離,但現在,當偶遇與艷遇合二為一,在批評者那裡,這無疑意味著主辦方是在打造性愛快餐平臺的狂歡節。
  主辦方仿佛也意識到這點,所以才事先說明:“讓更多人停下忙碌的腳步,在一次擦肩駐足中找到愛情的歸宿,是此次偶遇節的初衷。”說得相當正能量,但其實在鳳凰古城此前的傳統中,有所謂湘西特有的民俗活動“邊邊場”——在趕場或節日時苗家男青年看中心上人,可以拉一下她的衣袖,或者上前討糖果等,只要女方沒有拒絕,就意味著兩人可以“走婚”——交往乃至背著父母同居。在這個意義上,“偶遇節”的前身的確帶有濃厚的艷遇色彩。
  但問題是,“邊邊場”的走婚,和那些為滿足肉欲快餐式的性愛並不等同。前者某種意義上是種試婚;後者則和婚姻沒有任何直接的關聯度。不過,兩者之間也有一定的共性,即情投意合之下,可以未經婚姻的約定而發生關係。
  所以,鳳凰古城在打造“偶遇節”時,既無法割裂掉“邊邊場”的歷史臍帶,也不能與時下的艷遇文化相剝離,它引發大眾的類似解讀,幾乎就是一種必然。而在不同人群對這種情愛關係的褒貶,也存在天壤之別,好在社會包容性越來越大,這意味著“偶遇節”可能會成為一場庶民的情愛盛宴。
  接下來的結局可能是這樣的:很多人都奔著“偶遇節”而去,他們有的人在那找真愛,有的則在那揮霍過度旺盛的荷爾蒙,而後不帶走一片雲彩。可以想見,無地可及的先天硬件,和後天給力的營銷打造,或使鳳凰成為新的艷遇之都。畢竟,旅游勝地本就是艷遇高發區,如果進一步賦予“艷遇”的符號標識,會激發游客的速配激情,降低心防。
  說白了,“艷遇”成節,就是把爭議當作營銷抓手。儘管就眼下看,活動是官方舉辦還是民間自發的尚且存疑,但可以肯定的是,這種“惡趣味”未必適合於城市形象的打造。如果它是官方舉辦或主導的,那以艷遇作營銷噱頭,是種角色僭越,也違背了政府本分,畢竟之於政府而言,非但應跟這種惡俗營銷切割,必要時還應履監管之責;而即便它是商家的營銷舉動,打著城市名義也不妥——城市形象,本就不該成為這種營銷的陪綁品。
  □韓福東(專欄作家)  (原標題:鳳凰“偶遇節”是種惡俗營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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